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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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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8-01629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8-07-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17年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御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地产、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拟定全县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和廉租住房使用管理

3. 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房改资金、已售公有住房和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

4. 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交易市场、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评估、测绘、经纪、交易、租赁等行为;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预、销售许可证件、资料的核发办理及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等工作;负责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权属证件办理等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独立设置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5个科室,有秘书股、住房保障股物业管理股、产权产籍股,供热管理办公室。1个供热公司,即合水县西华供热公司。

三)人员构成
  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核定编制16名,属事业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5人。科级7人,一般人员18人,退休9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刚地产管理局决算收入8511.93万元,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6748.42万元,增长382.67%;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262.51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8249.42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3242.52%。

2017年度,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决算支出8511.93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6748.42万元,增长382.67%;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262.5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8249.42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3142.52%。

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2017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新建城区集中供热配套设施。预算资金中未包含中央下达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资金等),合水县西华供热公司供热工程及烟气治理工程费用。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决算收入851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7.93万元(包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占88.32%;其他收入994万元,占11.68%。

2017年度,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决算支出8511.9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90万元,占6.93%;项目支出7921.93万元,占93.07%。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9万元,占0.57%;城乡社区支出8370.38.万元,占98.3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0万元,占0.73%,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占0.16%;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0.0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为14.06万元,占0.17%。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房地产管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年初一次性化转给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在决算中反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2.08万元,下降53.33%;2017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万元,其中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1.6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四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公务用车维护费年初一次性化转给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在决算中反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82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98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16万元,较预算下降8.1%。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18万元,下降9.0%。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项工作组的检查及项目的验收。共接待38批次,306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590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337.69万元,增加133.84%。主要原因是2017年合水县西华供热公司电费,水费及专用燃料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供热公司供热设备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6927.93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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