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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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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8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07-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17年合水县粮食局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粮食部门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粮食行业全盘工作。
    2、组织指导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研究拟定全县粮食行业储备、流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收支存计划以及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
3、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军队和城乡居民、灾区和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保障储备粮的安全。
4、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县储备粮的日常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储备粮的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6、指导全县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7、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协调粮食系统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指导粮食系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8、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粮食质量、粮食统计的执法监管,查处粮油案件、受理群众举报的有关粮食管理事项的检查工作。
9、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10、承办市粮食执法大队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度,我单位下设粮油储备工作站,内设三个股室,分别为人秘股、业务股和财务股。
   (三)人员构成
合水县粮食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合水县粮食稽查大队、合水县粮油储备工作站),总编制为14人,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财务股,现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主任科员3名,一般干部12名。我局共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退休职工12人。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09.10万元,其他收入220.58万元。支出72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5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3.68万元。见财决批复附表01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29.68万元,其他收入22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71.6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3.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3.68万元,见财决批复02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72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8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71.65万元,商业流通事务3.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9.22万元;项目支出515.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万元,粮油储备物资支514.46万元。见附表财决批复03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509.10万元,支出50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5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3.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3.09万元。见附表财决批复04表
    (五)2016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09.10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13.98万元,项目收入295.12万元。本年支出50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8万元,项目支出295.12万元。见附表财决批复05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213.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4.27万元,津贴补贴53.07万元,奖金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06万元,其中:退休费65.80万元,抚恤金1.32万元,生活补助1.80万元,奖励金21.81万元,采暖补贴6.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14.9万元,其中:办公费2.39万元,印刷费2.39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1.34万元,取暖费1.80万元,差旅费2.47万元,维修(护)费2.40万元,会议费0.39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劳务费0.33万元。见附表财决批复06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58万元(行政运行),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52万元,会议费0.0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3.21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了1.63万元,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本单位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进行了行政单位公车改革,核减压缩了公务用车。
   (4)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用总额1.52万元,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用1.52万元,无增减变化。
(八)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采购。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管理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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