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7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交通警察大队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行政单位,是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5.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设西化池中队 ,段家集中队,城关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巡查中队,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所7个执勤执法机构。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表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算收入877.80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239.35万元,增长37.49%。 2017年年初预算579.11万元,决算支出877.80万元,增加239.35万元,增加41.33%。
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安排579.11万元,调整预算数877.80万元,增加298.69万元,增长51.58%。具体项目主要为全年罚没收入返还和机动车驾驶人规费收入返还。
决算支出大于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日常经费增加。2017年初预算安排579.11万元,调整预算数877.80万元,增加298.68万元,具体项目主要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宣传、为全县12 个乡镇配备标准化交通安全劝导站,为全县16000辆电动自行车挂牌。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算收入87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80万元,占100%。
2017年度,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算收入877.8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87.80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859.48万元,占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2万元,占2.08%。
(三)“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20.82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0.14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2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1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5万元。2017年度预算支出20万,决算比预算支出减少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4%。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15万元。下降0.07%。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17年年末,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务用车保有数11辆,无公务车辆购置。
3.公务接待费0.97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3万元,比预算下降3%,主要用于各乡镇交管站和交通宣传工作检查。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56万元,比2016年增加79.45万元,增幅25.3%。主要增长原因是:为日常经费增加,具体原因为用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宣传,为全县12 个乡镇配备标准化交通安全劝导站。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665419.94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2032525.19元(车辆11辆,价值1260296.19元);专业设备,价值1442254.00元;家具、用具,价值132546.00元;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价值2058094.75元。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无绩效管理工作。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