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7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固城乡决算公示
一、单位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机构人员情况
固城乡属行政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共有编制50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9名,其中:合水县固城乡农业服务中心7名;合水县固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6名;合水县固城乡文化服务中心4名;合水县固城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9名;固城乡水利工作站3名。实有人数47名其中:行政实有人数21名;事业实有人数26名。退休人员9名,遗属供养3名。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固城乡决算收入1399.19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了589.86万元,增加64.83%;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575.1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824.06万元,完成收入的143.28%。
2017年度,合水县固城乡决算支出1399.19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了589.86万元,增加64.83%;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575.1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824.06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43.28%,年末无结转。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安排575.13万元,调整预算数1399.19万元,增加589.86万元,具体项目主要为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固城乡决算收入139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6.03万元,占收入86.19%。其他收入193.16万元,占收入的13.81%。
2017年度,合水县固城乡决算支出1399.1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83.92万元,占34.59%;项目支出915.27万元,占65.4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33万元,占4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万元,占3.68%;农林水支出620.61万元,占44.35%;交通运输支出24.75万元,占1.7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万元,占0.22%。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共158批次1100人次计2.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2017年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17万元,比2016年减少7.04万元,减少了7.55%。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政府基金使用情况
无政府基金使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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