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6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恢复、解除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9、会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委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下设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三)人员构成
核定行政编制20人,参公编制3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27人,其中在职26人,离退休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300.79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236.33万元,增加64.46万元,增长27.28%,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242.52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58.27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24.03%;决算收入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一书一册”采购、视频会议室装修及电气与装饰工程项目等。
2017年度,决算支出320.79万元,比2016年决
算支出增加104.46万元,增长48.29%。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242.5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78.27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32.27%。决算出支大于预算支出主要原因:“一书一册”采购、视频会议室装修及电气与装饰工程项目、支付2016年结转省级追加保密设备专项经费。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收入30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79万元,占100%。
2017年度,决算支出320.7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52.35万元(人员经费181.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0.54万元);项目支出68.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65万元,占97.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万元,占2.48%;城乡社区支出0.2万元,占0.06%;
(三)“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1.78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2.96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8.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3.08万元。“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较去年下降18.98%,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车辆运行费增长51.65%,原因为车改后我委从县能源办调拨执法执勤用车1辆,增加车辆燃油费、保险费、修理费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8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5.8万元,决算比预算支出增加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53.1%。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3.02万元,增加51.54%,原因为车改后我委从县能源办调拨执法执勤用车1辆,增加车辆燃油费、保险费、修理费等。。
3、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共接待40批次,接待人数201人,2017年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5万元,较预算下降17.24%。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56万元,下降18.92%,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70.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45.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今年同比去年增加了53.85%,原因为2017年支付2016年结余省级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的固定资产年初数为114.32万元,年末为144.66万元。增加30.34万元,原因:车改后调拨公务用车1辆,省级调拨办公设备1批,县级调拨办公家具1批,新购置办公设备1批。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纪委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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