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6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统计局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2、承担辖区内农村经济社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能源、节能减排、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文化产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科技、社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GDP等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及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发展评估工作。
3、承担城乡一体化、农产量、畜禽监测、贫困监测、妇女儿童监测、小康监测、限额以下工业、工业品价格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等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4、承担投入产出、1%人口及劳动资源、全面小康、整村推进、妇女、儿童、社会发展、科研等专项统计监测。
5、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管理,拟订、审批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制度,设计、制发地方性统计报表,检查、清理非法报表,审查、公布地方性统计资料,组织、协调联合完成跨行业统计调查任务。
7、负责收集统计资料、编印合水统计年鉴、编发统计内刊、提供统计信息、开展统计分析、进行调查研究,完成地方补充和社会委托统计调查项目,为各级领导、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监督服务。
8、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网络,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企业、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9、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队伍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审核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省、市统计局和省调查总队及市调查队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水县统计局内设机构总数3个,分别是统计局办公室、农调队办公室、普查办公室。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统计局决算收入305.56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32.17万元,增长11.77%;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245.39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60.17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24.52%。
2017年度,合水县统计局决算支出305.56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32.17万元,增长11.77%;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245.3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60.17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24.52%。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补发2016年业绩考核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补发1-7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三是提高一体化住户调查员补助费。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统计局决算收入305.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5.56万元,占100%。2017年度,合水县统计局决算支出305.5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85.56万元,占93.5%;项目支出20万元,占6.5%。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89万元,占93.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7万元,占6.5 %。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5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1.95万元,下降47.56%;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2.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5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公务接待费2.1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5万元,较预算下降2.3%。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05万元,下降2.3%。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调研、检查工作等支出。共接待16批次,482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38.12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11.24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体化调查员补助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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