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6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公安局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订公安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办法、措施,掌握、研判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全县社情动态和治安形势,制定相应对策,并组织落实。
2、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案件的侦办工作;协调处置重大事件、突发恐怖暴力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骚乱;取缔、打击非法组织。
3、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枪支弹药、未爆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巡逻防控、“110”报警指挥系统报警求助、处警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禁毒工作。
4、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公关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管理;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5、负责消防和综合应急救援;承担消防安全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指导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治安保卫组织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群众性治保组织工作措施的落实;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和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承担各类预审案件的起诉、移送工作;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及人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承办少年犯罪收容教养。
8、负责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的督察工作;受理查处对警察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承办公安信访案件。
9、负责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我局现有内设机构19个,派出所12个,监管场所2个。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公安局决算收入4499.33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减少850.61万元,减少15.9%。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4023.42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475.91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11.8%。
2017年度,合水县公安局决算支出5122.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227.13万元,减少4.2%。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4023.4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099.39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27.3%。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业务技术用房及何家畔派出所交管中队、蒿咀铺派出所建设工程用款及红绿灯、违停抓拍系统工程用款等;二是2016年业绩考核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公安决算支出449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万元,占0.5%;公共安全支出3814.1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2万元,占14.5%。
(三)“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公安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44.9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143.9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211.7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66.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业务技术车辆运行维护费138.2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205万元,决算比预算支出减少66.8万元,完成预算的67%。2017年年末,县公安局业务技术车辆保有数28台,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3.公务接待费6.68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6.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2万元,较预算下降0.01%。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07万元,下降0.8%。主要用于马拉松赛事、上级业务部门检查工作等活动支出。共接待150批次,100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7.52万元,比2016年增加1170.37万元,增幅2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我局基层派出所、看守所进行维修,造成年度维修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4、我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年初固定资产合计28139523.88元,2017年末固定资产合计30715523.88,增加2576000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公共安全支出:指为了维护国家公共安全而必需的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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