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6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17年合水县机关工委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直机关是县委的派出机构,领导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
1.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与县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负责县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建立、改选,县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县委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考核上报工作,搞好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
5.负责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新发展 预备党员的审批和需转正党员的审批。
6.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严格侵犯执行党的纪律对党员进行监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7.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员民主生活会管理,协助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
8.抓好县直武装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工作、兵役等级和征兵工作。
9. 做好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直机关工委属行政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工委决算收入33.6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7.55万元,增长22.44%;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31.95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7万元,完成收入的50.5%。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工委决算支出33.6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7.55万元,增长22.44%。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31.9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7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50.5%。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业务量加大。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安排37.33.万元,调整预算数31.95万元,减少5.38万元。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工委决算收入3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5万元,占100%。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工委决算支出33.6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3.65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5万元,占100%。
(三)“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工委“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3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1.6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1.3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0万元,决算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17年年末,机关工委用车保有数0台,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3.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0.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较预算下降0%。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53万元,下降1.76%。主要用于用于省市考察接待等活动支出。共接待3批次,18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5万元,比2016年增加7.55万元,增幅2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010元。其中:办公用房60平方米。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机关工委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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