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6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审计局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县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国家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和合水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2个参公管理单位,局内分设人秘股,法制股,财经股,行政事业股。
(三)人员构成
核定编制22个。当年在职职工21人,当年调入3人,现有退休及抚恤人员共8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审计局决算收入392.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195.78万元,增长100.72%;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245.67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342.71万元,较预算收入增加59.95%。
2017年度,合水县审计局决算支出397.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207.18万元,增长108.6%。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245.6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52.29万元,较预算支出增长62%。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出2016年度的购买社会服务欠款。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审计局决算收入39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96万元,占100%。
2017年度,合水县审计局决算支出397.9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97.96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62万元,占9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万元,占9.63%。
(三)“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审计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07万元,与2016年度持平,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0.07万元,决算与预算持平。“三公”经费较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07万元(行政运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0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5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与2016年一致。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县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县审计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6万元,其中:办公费15.33万元,印刷费0.78万元,邮电费2.18万元,差旅费3.27万元。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较2016年增长100%,增长原因为人员变动,采购办公设备支出。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车改后车辆已上交,未占用国有资产。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绩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指审计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审计机关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支出。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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