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3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公示
一、单位职能
1.(1)主要职能: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
(3)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12月31日完成了体制改革,组建成立,设立了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3个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2个派出机构。2017年共有人员89名,其中在职88人(县局13人,食品稽查局21人、药品稽查局6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0人,12个乡镇所38人),退休1人。
三、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收入681.77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32.91万元,增长5.07%;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676.81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4.96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7%。
2017年度,决算支出681.77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3.56万元,减少5.19%;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676.8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4.96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0.7%。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人员增加,工资数相应增加,二是加大业务水平培训投入力度。
(一)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收入68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77万元,占99.27%;其他收入5万元,占0.73%。
2017年度,决算支出681.7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96.77万元,占87.53%;项目支出85万元,占12.47%。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万元,占0.70%;医疗卫生(类)支出676.99万元,占99.3%;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
(二) “三公”经费
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43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73万元,下降11.85%;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6.0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62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4.4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6万元,完成预算的88%。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65万元,下降12.87%。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03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2万元,较预算下降1.9%。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07万元,下降6.36%。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级专项督查工作组及抽检。共接待29批次,185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50.36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9.73万元,增加6.9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都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工作管理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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