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2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法规政策,编制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汇总编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年度、季度、月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统计报告,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支付,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的落实。
(3)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办法,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和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复查工作。
(4)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数据库建立、运行及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记录、划转、计息、退转、《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退休认证、养老金核算,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调整、领取资格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个人账户建立、记录,《失业手册》办理,失业金申领、审核、报批、发放等工作。
(6)负责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
(10)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业务咨询、查询、政策法规宣传、信息资料收集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共有编制数15名,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5名,退休人员9名,遗嘱人员2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社保中心决算收入2491.5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163.02万元,增长7%;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2392.74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98.81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4.13%。
2017年度,合水县社保中心决算支出2491.5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163.02万元,增长7%;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2392.7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98.8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4.13%。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在调入人员,人员基本工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决算中含中央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的补助。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社保中心决算收入249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1.55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2017年度,合水县决算支出2491.5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24.23万元,占13.01%;项目支出2167.32万元,占86.97%。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64万元,占7.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9.91万元,占32.51%;医疗卫生(类)支出1500万元,占60.20%;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占0.04%。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社保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19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78万元,下降80.4%;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0.19万元,决算支出0.19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
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本单位平台约车,无购置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0.19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19万元,决算支出0.19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考察等支出。共接待6批次,4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324.23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30.14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31.5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0.8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6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22.1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0.26 %;家具用具及其他8.5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7.11%。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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