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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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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1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17年合水县委信访局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政策,制定做好信访工作的办法、制度、措施,并抓好落实。

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和其他组织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办落实;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办落实。

负责向责任部门和单位移送、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接领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检查、协调、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先进经验;对信访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负责信访政策宣传和信访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反馈、防范机制。

承办县信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核定合水县信访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3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目前在职干部9人,离退休干部3人。

2017年增加变更服务单位人员3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信访局决算收入102.7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12.89万元,增长14.35%;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08.99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减少6.275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94.25%。

2017年度,合水县信访局决算支出102.7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12.89万元,增长14.35%;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108.9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6.275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94.25%。

决算收支小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办公经费、公车运行费等有所下降。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信访局决算收入102.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15万元,占100%。

2017年度,合水县信访局决算支出102.71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02.715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95万元,占81.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万元,占18.70%;城乡社区支出0.2万元,占0.2%。

(三)“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信访局“三公”经费支出221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减少20944.2元;公务接待费221元,和2016年持平。

“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211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0.0211万元,决算支出和预算支出持平。共接待2批次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万元,比2016年增加0.47万元,增幅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4144.00元。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信访局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合水县委信访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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