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50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8-07-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拟定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联系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听取他们的呼声、反映;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
(3)、组织开展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并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科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6)、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相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联系县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调查研究,反映呼声、建议,重点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8)、负责督查、指导个乡镇、县直各部门统战、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任务的落实;管理相关社会团体。
(9)、办理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本年度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1人。
3.机构设置
我单位由三部分组成:1.统战部本级2.合水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3.合水县委对台工作办公室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委统战部决算收入93.18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84.37万元增加8.81万元,增长10.44%;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99.5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减少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3.6%。
2017年度,合水县委统战部决算支出93.18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88.69万元增加4.49万元,增长5%;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99.5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3.6%。
决算收支小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委统战部决算收入9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8万元,占100%。
2017年度,合水县委统战部决算支出93.1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3.18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8万元,占100%;
(三)“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委统战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9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4.35万元支出减少3.45万元,下降79.3%;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0.9万元,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持平。“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0.9万元,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持平,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决算支出0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3.45万元,下降100%。2017年年末,合水县委统战部公务用车保有数0台,原有2辆于2016年划拨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3.公务接待费 0.9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9万元,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持平。主要用于接待财市委统战部调研考察、台商文化交流等支出。共接待13批次,9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33.94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20.83增加13.11万元,增加62.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第十四个民族宣传月工作业务量增大。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无采购支出总额。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全部为通用设备,金额为10.65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46平方米。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委统战部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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