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49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8-07-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板桥镇卫生院部门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8. 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水县板桥镇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2017年年末共有编制数9名,实有在职人数14名,退休人员5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卫生院决算收入281.38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26.87万元,增长10.56%;上年度结转结余15.1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55.74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25.64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80.67%。
2017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卫生院决算支出296.48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57.07万元,增长13.84%;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155.7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40.74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90.37%。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新安置分配专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7-12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补发1-7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化投入力度。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卫生院决算收入28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27万元,占94.63%;事业收入6.56万元,占2.33%其他收入8.54万元,占3.04%。上年结余15.1万元。
2017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卫生院决算支出296.4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58.45万元,占53.44%;项目支出138.03万元,占46.56%。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万元,占9.85 %;医疗卫生(类)支出267.28万元,占90.15%。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卫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76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29万元,下降27.62%;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0.7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1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8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0.58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5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31%。
2.公务接待费0.18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18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28万元,下降60.8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督导、考核等支出。共接待9批次,53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及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收入及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车辆(救护车)1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财政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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