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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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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49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17年合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负责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拟定本县的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参保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社区)、人社所(站)的业务人员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

 三是负责编制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年度、季度、月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统计报告。

 四是贯彻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办法,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制度,杜绝瞒报少缴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负责有关争议的查复工作。

五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2017年年末共有编制数5名,实有人数13名,其中:在职人数13名,退休人员0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被征地农民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股、人秘股和稽核与基金财务管理股四个股室。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3134.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减少67.67万元,减少2.11%;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528.17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2606.67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493.52%。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134.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67.67万元,减少2.11%;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528.1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2606.67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493.52%。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增资、2015年业绩考核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央、省级资金下拨;三是我局新增加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业务。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313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6.64万元,占96.87%;其他收入98.2万元,占3.13%。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134.8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9.34万元,占2.84%;项目支出3045.5万元,占97.15%。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14万元,占2.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1.7万元,占97.35%;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占0.03%。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05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09万元,下降64.28%;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0.1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9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支出。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1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9万元,较预算下降64.28%。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09万元,下降64.28%。主要用于接待省人社部门调研支出。共接待1批次,1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89.33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77.47万元,上升13.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增资、2016年业绩考核奖导致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34.51万元,其中: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26.99万元,家具用品及其他7.52万元。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财政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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