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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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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46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合水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制度的制定和规定,研究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编制全县农业综合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向上申报项目计划和争取我县逐年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资金,下达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计划,制定规划,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
     三、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款、借款、有偿资金回收、县级报账的账务核算及年度决算。
     四、组织考察、评估、论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检查在建项目执行情况 ,配合国家和省市农发办组织的竣工项目 检查验收。
     五、汇总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掌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会同有关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组织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与县直农口部门协调组织科技培训和开展科技实验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研究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思路和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年末总人数为13人,其中:在职11人,退休2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度无人员变动。
4.机构设置情况。
    农发办内设办公室,分为项目股、人秘股、财务股3个股室。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678.99万元,支出210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8万元,农林水支出1996.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为909074.14元,支出为18381634元。
2017年初预算收入与2016年度相比均增加252178.06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78.9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7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24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78.9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7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24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78.9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7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24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678.99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678.99万元。本年支出210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99万元,其余为项目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2100.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3.17万元,津贴补贴22.12万元,奖金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9万元,其中:退休费1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9.05万元,其中:办公费2.5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42,邮电费0.14万元,取暖费1.12万元,差旅费4.08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总结支出28298.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29.08元;公务务招待费17969元。公务务招待费增加4492元,增加原因项目资金逐年增加,项目工程要求严格,省市检查验收增加,招待次数和人次增加,因此接待费增加。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万元(事业运行),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8298.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29.08元;公务务招待费17969元。公务务招待费增加4492元,增加原因项目资金逐年增加,项目工程要求严格,省市检查验收增加,招待次数和人次增加,因此接待费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事业运行费支出18.6万元,2017年事业运行费支出19.4万元,2017年比2016年多0.8万元,原因为2017年比2016年单位新增2人,人头经费增加0.8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25.1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5.18万元,无公务用车,无流动资产。相比2016年末资产减29.88少元,本年政府采购支出4.89万元,购买彩色打印复印机1台,购买戴尔一体机5台。减少原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上缴公务用车1辆,价值24.9万元。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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