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45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8-07-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林业工作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合水县林业工作站,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林业工作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县林业局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培训、咨询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林业资源调查、造林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
4、协助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依法保护、管理全县森林和湿地资源。
6、协助处理森林、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负责查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
7、协助管理辖区里的乡、村及个体市场。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务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9、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10、林业种苗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度,我单位隶属合水县林业局,独立设置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5个股(室),具体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管理站、林业调查设计队、三北防护林办公室、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
合水县林业站共有干部职工32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退休职工5人,公益性岗位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0.5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32.70万元,支出233.2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0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见附表公开01表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28.83万元,支出22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14万元,项目支出0.69万元。
2017年财政收入比2016年增加了3.87万元,增加了1.66%。2017年支出决算比2016年支出决算增加了3.87万元,增加了1.66%。2017收入和支出均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为了工作需要,购置了办公设备设备。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2.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0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72万元。见附表公开02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2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27.72万元,林业事业机构204.98万元;项目支出0.58万元,包括森林培育0.58万元。见附表公开03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0.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232.7万元,支出233.2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0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见附表公开04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58万元。本年收入232.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32.7万元,项目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2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万元,项目支出0.5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0万元。见附表公开05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23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5.34万元,津贴补贴19.62万元,奖金7.07万元,绩效工资55.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7万元,其中:退休费27.72万元,奖励金31.2万元,住房公积金15.81万元,采暖补贴5.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13.39万元,其中:办公费4.04万元,差旅费7.73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见附表公开06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5万元(行政运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无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了0.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了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了0.19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17年度实有公务用车1辆,运行费用1.5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0.1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4)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用总额0万元,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减少了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33.29万元,比2016年增加4.46万元,增加了1.91%。主要原因是:2017年为了工作需要,新购置了办公设备。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绩效管理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指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维持机构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一)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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