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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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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45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合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制定全县农业机械管理办法、农机作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研究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的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宣传教育、技术检验、年度检审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4、组织农机化生产,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指导农机跨区作业,参与全县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生产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组织农机抗旱、防汛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等工作;
5、负责农机、推广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农机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机化生产的技术工作;
6、负责农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机维修、供应等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管理;
7、负责管理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业生产自救、农机燃油及农机补贴资金及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参与制订农机产品财政补贴政策;
8、负责农机化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发布农机管理、农机技术、农机产品需求、产品质量以及有关农机化的政策信息。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隶属于合水县农牧局,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农机股、财务股。
   (三)人员构成
  1、核定农机局事业编制11名,管理人员3名,业务人员7名,工勤人员1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2、设立合水县农机监理站,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合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5人,其中领导职数2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3、设立合水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推广站,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合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设立站长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71.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2.8万元,支出 571.15 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1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7万元。2016年财政收入663.87万元,上年结转40.75万元,总收入704.62万元,支出700.18万元,结转4.44万元。
差异分析:1、2017年项目资金减少;2、2015年免费管理资金结转了40万元。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2017年的收入支出相比较2016年减少。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71.1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  41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57.77 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 571.1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 413.3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77 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71.15 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 413.3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77  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68.35 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8万元,总计571.15万元。本年支出571.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23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376.2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8.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   111.3 万元,津贴补贴 5.86   万元,奖金   8.46万元,绩效工资2.5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2.91  万元,其中:退休费 135.81  万元抚恤金16.46万元,医疗费1.98万元,奖励金32.83万元,住房公积金15.02万元,采暖补贴1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 351.53  万元,其中:办公费 19.53   万元,水费 0.07万元,电费 0.75万元 ,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6.54万元,劳务费1.5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修(护)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35万元(事业运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
相比较2016年三公经费4.35万元,本年度减少了3.9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年度无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相比较2016年减少了0.08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基本支出376.23万元,比2016年增减50.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入人员,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年固定资产总值减少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调拨一辆车,同时报废了一辆车。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市法制办无绩效管理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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