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45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工作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拟订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节能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决算。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收入789.59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483.06万元,增长61.2%;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375.66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413.93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210.2%。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支出789.59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483.06万元,增长61.2%;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375.66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413.93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210.2%。
2017年决算收支大于2016年决算收支原因:我局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实际运行4个月。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1-12月工资,二是财政划拨各个用车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是新购办公设备,四是业务需要调整预算数。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收入78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54万元,占94%;其他收入47.05万元,占0.6%。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支出789.5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89.59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59万元,占100%。
(三)“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27.18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327.18万元,增加100%;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328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82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原因:我局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无“三公”经费决算支出。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减少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2.19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322.19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28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322.19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我局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度无三公经费预决算。
3.公务接待费4.99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1万元,较预算下降0.2%。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4.99万元,上升100%。上升原因:一是我局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度无公务接待费预决算,二是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参观学习,省、市、县督查考察等支出。共接待32批次,41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46万元,比2016年增加306.53万元,增加了52.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4个月的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9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支出,大锅大灶燃气改造工程支出和购买物业、大灶服务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077.6万元,其中:车辆943.8万元,包括,越野车28辆、轿车4辆、中巴车1辆,其他固定资产133.8万元。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人大办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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