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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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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czyjshsgjf-2018-044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17年合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合水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及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评估工作安排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由县政府负责的规范性文件应用解释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承办各部门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指导、监督。

5.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调查研究和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6.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及有关工作;承担全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7.负责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8.承办县政府依法受理和审查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民事诉讼案件;指导其他涉及县政府的有关诉讼案件的应诉事务。

9.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调查研究政府法治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并建立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全县的政府法制工作。

10.组织、指导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联系政府法制研究会工作。承担县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11.负责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汇编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翻译、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县政府各部门有关法律文件汇编。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度,我单位为县政府直属行政单位,内设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与行政应诉科、监督科、秘书科。 

  (三)人员构成

   县法制办核定编制8名,3个行政编制,工勤编制3人,2人事业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8.41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减少1.03万元,减少1.76%;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58.1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0.28万元,完成收入的100.48%。

2017年度,决算支出58.41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1.03万元,减少1.76%。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58.1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0.28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0.48%。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年内提高了人员基本工资,发放了2016年度考核奖金,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合水县法制办决算支出58.4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8.41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1万元,占99.14%;城乡社区支出0.5万元,占0.86%。

  (三)三公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 2.7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75万元;公务接待费0.2189元。支出减少2.5164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7年公务车辆。

3. 公务接待费 0.22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0.22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01万元,较预算下降0.001%。主要用于用于省市依法行政督查考核接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人数总计60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公用经费(类)支出14.98万元,占25.66 %,较2016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固定资产26.5218元,2017年固定资产11.975元。减少原因为入驻新统办楼办公设备由机关事务局统一配发,旧办公设备县国资局调处置批复下账,因公车改革1辆公务用车上缴国资委处置下账。

3、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4、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合水县法制办无绩效管理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合水县法制办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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