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xzfgxzxhcz--zfgzbg-2018-001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7-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乐蟠路社区部门决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民地区居民事业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3、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所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4、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
人员构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7名,7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人(科级2人,科员10人,工勤2人)。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3.14万元,支出123.1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74万元,见附表公开01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3.1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101.74万元,机关服务1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见附表公开02表
2017年本单位决算收入123.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减少56.64万元,减少率68%。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总支出123.1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101.74万元,机关服务10万元,其他城乡区管理务事社支出10附元万,见表公开03表
2017年本单位决算支出123.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56.64万元,减少率6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总支出123.1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74万元,见附表公开04表
2017年本单位决算收入支出123.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支出减少56.64万元,减少率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区搬迁装修办公场所和购买办公设备。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总支出123.1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101.74万元,机关服务10万元。其他城乡区管理务事社支出10万元,见附表公开05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96.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9.36万元,绩效工资28.96万元,津贴补贴15.08万元,奖金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0万元,其中:奖励金14.95万元,采暖补贴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3.39万元,其中:办公费12.05万元,电费1.56万元,取暖费2.03万元,差旅费2.47万元,维修(护)费0.13万元,劳务费5.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公用经费3.2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21万元。见附表公开06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见附表公开07表。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我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比2016年减少51万元,减少率83.6%。主要原因是:2016年社区征地建设。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17095.04元,其中:(流动资产35.04元,非流动资产417060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半年增长32050元,增长率为7.68%。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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