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8-003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审计局2015年度财政决算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至我单位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合财发〔2016〕122号),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县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下设国家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和合水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2个参公管理单位,局内分设人秘股,法制股,财经股,行政事业股。当年无机构变动。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在职职工17人,现有退休及抚恤人员共9名,当年退休一人。
三、决算情况
(一)本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17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53万元,公用经费67.25万元,本年预算支出17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53万元,公用经费67.25万元。
(二)本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决算收入251.58万元,决算支出25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6.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4.72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18万元,政府投资审计购买社会服务69.79万元。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共26批次260人次计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保有量2台公务用车运行费4.79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增加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增加3.39万元。原因是2015全省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合水县审计局负责接待协调,下乡调查次数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合水县审计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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