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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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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38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7-04-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合水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村能源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沼气建设,推广普及秸秆发酵技术及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源综合利用技术。
    3.开展农村能源综合经营服务和技术咨询,协调完善和加强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
    4. 负责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的研究运用及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5. 指导总结交流全县农村能源推广和综合建设工作经验,搞好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6.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合水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隶属于合水县农牧局,内设3个股,人秘股、外勤股、财务股。现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副主任2名,主任科员3名,一般干部7名(其中工勤人员1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合水县能源办决算收入167935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9350.32万元。
    2016年度,合水县农牧局决算支出165935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9350.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86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52.32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719元;项目基本建设支出190000万,结余2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5000元。
    差异分析: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多;项目增加;办公地点搬迁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共计支出19344.32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5667.81元,减少了22.66%。本年度公务用车及维护费为19344.32元,公务接待无。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名词解释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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