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體版
  • 无障碍
  • 本站地图
  • 关怀版

合水县人民政府

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部门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133000000/20240320000000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合水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卫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庆市安委发〔2024〕2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庆卫应急〔2024〕15号)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决定自2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县卫健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抓实抓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55条落实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督促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切实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总体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内容

(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 各医疗卫生单位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

2. 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市安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县安委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

3.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体系情况,积极推动并完成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4. 市委市政府《印发〈庆阳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

5. 党政领导干部依据安全生产“两个清单”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情况。

    6. 行业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履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7. 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8.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精准执法开展情况。
    9. 2023年度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核等反馈发现问题隐患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和省安委办“四不两直”诊断式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的“五定”要求,举一反三闭环整改、核查验收、“回头看”等情况。
    10. 督促医疗卫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情况。
    11.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三问”(你的职责是什么?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有哪些?如何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二)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 消防。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查找问题。重点查处: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消防措施不到位,重点部位巡查不到位等问题。二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违规用火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等火灾隐患。三查门急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逃生设施设备不齐全、疏散通道不畅,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摆放、“飞线充电”等问题。四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甚至故障或损坏无法使用等问题。五查安保人员、医护人员消防常识缺乏,消防意识薄弱,不清楚消防器材位置、不能熟练消防器材操作、不会组织火灾应急疏散逃生等问题。六查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未落实、未开展,主要通道、出入口消防标识未明确,消防通道堵塞、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

2. 危险化学品。全面摸排本单位涉及的消毒使用的乙醇、高锰酸钾、次氯酸钠;检查使用的甲醛溶液、氰化物;麻醉使用的乙醚、医用使用的压缩氧气及氧液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保管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台账和安全风险档案。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到位,没有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台帐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的问题。二查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设置不规范,制度不落实,没有双人双锁、单独存放,没有设置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或视频监控资料存储时间不达标等问题。三查危险化学品使用不规范,出入库登记不健全等问题。四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遗弃处理不到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五查医用液氧、生活用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到位、存储不规范及违规使用等问题。

3. 车辆装备。一查医疗救护、应急、 防疫专用车等医用车辆的使用管理不严格,检查不经常等问题;二查车辆管理档案不健全,车辆的备案、设备配置及派车管理、专职司机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等问题;三查严禁手续不全、超期服役和年检不合格等不安全的车辆投入运行;四查驾驶员资质,严禁临时调配其他人员驾驶救护车辆,严禁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4. 特种设备。一查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CT、DR、磁共振等放射性医疗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二查特种设备、大型医疗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查后勤液化气瓶、医用氧气瓶、氧气灌、输氧管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四查特种设备、医疗设备是否缺少安全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五查是否存在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医疗设备;六查电梯是否维保,是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 网络信息安全。一查是否建立信息安全制度;二查是否定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安全自查自纠;三查单位网络机房是否有防火墙、防火、防盗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四查是否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的情况。

6. 医疗安全。一查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二查是否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健全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组织;三查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四查是否按时对在用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五查是否强化对医疗安全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人群密集区域的管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六查是否加强对患者疏导和安全管理;七查是否开展病房、门诊、其他辅助科室的安全巡查;八查是否定期对干部职工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增强依法从业意识和责任心;九查是否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等;十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有防止火炉、燃煤的发热燃烧等引起一氧化碳中毒,采取的防范措施。

7. 实验室安全。一查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含检验室)安全管理制定、各项操作规章制度;二查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三查是否制定实验室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四查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否开展生物安全培训。

8. 自建房安全。对前期排查自建房进行“回头看”。一查摸排是否准确,有无遗漏,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和动态监管,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二查房屋安全初评是否属实,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数据情况进行摸底;三查自建房信息是否归集,全面摸清本辖区、本单位自建房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地址、产权人、使用人、房屋用途、建造年代、建筑层数及面积、结构类型等。

9. 燃气安全。按照燃气专项整治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食堂和灶房是否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台账和清单管理,是否按规定安装报警、消防等装置,全县3家涉燃气医疗卫生卫生单位隐患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三、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督导检查

(一)采取多种形式。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双重交办、双重督办”等方式,对直接监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任务书,建立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对问题反复发生的,实行跟踪督导,直到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开展抽查检查。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开展1轮次全覆盖督导检查,5月10日前完成3轮次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对直接监管医疗卫生机构,每月按30%的覆盖面抽查1次,到5月10日前完成3轮次抽查,抽查覆盖面达到90%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对直接监管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开展1轮次全覆盖督导检查,5月10日前完成3轮次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靠实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调度、统计、督查、例会约谈、通报等工作制度,全力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精心准备,全面开展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隐患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从安全生产的每一项工作、每一项管理制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工作岗位查起,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严防出现“盲点”和“死角”,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三)及时汇总,认真总结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实施方案于2024年2月8日前上报局机关办公室,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风险台账上报局机关办公室。县卫健局及时汇总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消极应付、走过场、玩忽职守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