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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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属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配合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拟定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指导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三)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负责公众健康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五)指导合水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合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合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甘肃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以及非法行医案件线索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党组书记、局长:薛永成,主持卫健局全面工作。联系县人民医院、何家畔镇中心卫生院。包抓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何家畔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建林,分管财务、医政医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卫生应急、献血、征兵、国防动员、环保、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政策法规、医疗纠纷、机关、后勤等工作。联系县中医院、段家集中心卫生院、板桥镇卫生院。分管财务与审计股(规划信息股、项目办)、医政医管股(体制改革股、中医药管理股、卫生应急股)、中医药服务站。包抓县中医院党支部、段家集中心卫生院党支部、板桥镇卫生院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局长、疾控局局长:李向阳,分管人事劳资、公共卫生、疾控、妇幼、监督、爱卫、职业健康、健康教育、人口监测、基层卫生、村医管理、食品安全、健康帮扶、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爱、对口帮扶、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联系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老城中心卫生院。分管疾控妇幼股(基层指导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人事教育股,包抓疾控中心党支部、妇幼保健院党支部、老城中心卫生院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武文,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统战、意识形态、主动创稳、扫黑除恶、保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禁毒、安全生产、群团、信访、医保、托育、医养结合等工作。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白镇卫生院,分管局机关办公室、财务与审计股(规划信息股、项目办)。包抓局机关党支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太白镇卫生院党支部。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安全、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等工作;牵头做好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拟定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档案管理、机构编制、评优选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以及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和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全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配合局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青、妇等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及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职责。
(二)医政医管股(体制改革股、中医股)。拟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做好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工作;负责医疗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考核和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
(三)规划财务审计股。组织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和全县医疗健康资源配置管理;负责机关及全系统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核拨各项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及项目资金,指导、监督、检查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承担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国有资产、非税收入、机构节能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全员人口、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健康信息行业标准和卫生健康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信息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大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应用等工作。负责行业网络舆情监测、协调处置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基层卫生健康股)。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助处置传染病突发疫情,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研究工作;建立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警机制和预防方案;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检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和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关政策落实、考核评价等工作。拟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提升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卫生法制和监督股、老龄健康股)。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关怀扶助政策;协助制定医养结合政策;负责审核拟提拔任用、评优选模、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研究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重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法规解释等工作;负责协调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拟定监督工作计划,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牵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合水县新民东路3号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办公电话:0934-5521590
传真:0934-552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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