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33000000/20260226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2-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中医医院2026年预算公开说明
合水县中医医院关于2026年财政收支
预算的公开说明
根据根据2026年2月9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水县2026年全县及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5、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7、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8、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9、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6年度,共设36个科室,包括内、外、康复、儿、骨伤、治未病科12个临床科室;CT、放射、检验、心脑电图、彩超、胃镜、口腔、妇科8个医技科室;党政办、护理部、医务科、药剂科、总务科、医保科、院感办、DRG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内控科、人事科、信息科、设备科、病案室及项目办16个行政职能科室。纳入本部门预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单户表。
三、部门预算安排
(一)收入预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1634.3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16.54万元,增加24.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财政拨款收入1634.3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16.54万元,增加24.0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4.3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16.54万元,增加24.02%,
2.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1223.2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8.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4.84万元
5、工会会费支出9.7万元
(四)、非税收入: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6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6274.89万元,其中货物类5424.89万元,服务类85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792.6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223.39平方米,价值8411.85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 82.53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4个。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 年 1-12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截至 12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 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 1 个,项目支出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 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