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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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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50304000000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3-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合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2024年法治建设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实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合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严格执行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法制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工作情况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判断行为的条件、自行选择行为的方式和自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提高行政效率、公正执法,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具有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固有特征使其在施行中出现如,行政处罚前后不一、轻重不一、显失公正,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

2024年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甘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说明,建立了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依法对原来授权过于宽泛的法律条文进行细化,弥补了法律不周延的缺陷,使模糊的规定明确化,压缩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的空间,减少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可能性,以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行政行为合理性的水平,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在工作中我局队严格按照《甘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理案件,按照一般违法情形进行的细化标准,依法应当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覆盖日常执法内容,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情况

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我局能严格遵守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认真开展执法活动。在执法活动中,不但注重实体法,同时注重秩序法,明确执法职责,规范了执法行为。

今年开展了文旅市场春节、五一、十一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及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06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03多家次,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件,办案数量较往年明显有大幅度提升,实现了零突破。通过常态化开展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聚焦重点时段、重要地段、关键环节,采取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执法办案,为我市文化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1、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政务服务网站公示了我局职责及内设机构等信息,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传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在每一次外出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后,我局都及时通过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公示平台及时上传相关文书,接受群众监督。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明确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先后采购了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等执法设备,为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局按照文旅部统一要求规范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执法过程的记录,提高了调查取证的证明力,又对被管理对象形成了威慑,同时对执法人员自身执法行为规范起到监督作用,对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发挥了积极有力的作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对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治审核都能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实施案件审核制度以来,我局强化了法治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对所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自评,案卷评查及全省案卷评查活动,找出了我局在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应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办案经验不足,致使案卷中也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如随意增加减少或增加法律条款中的处罚项;文书中对有关问题表述还不很全面、不够具体、不够准确;调查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中最后空白处没有注明“以下为空白”;案卷装订顺序混乱等问题。

(五)柔性执法工作情况

在执法过程中,积极采取辅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激励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引导确立诚信守法经营观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为减少不规范执法、暴力执法的发生,实现文化执法队伍自我提升、自我净化,为柔性执法工作的有效推进建立了良好的实施基础。

目前,我局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两轻一免” 处罚清单》明确了156 项行政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 5 项。免罚事项主要集中在互联网文化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新闻出版、游艺娱乐场所等方面的执法事项,违法行为初次被查处、按责令要求及时改正的、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认识态度较好未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不予处罚。

(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甘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进一步规范涉营商环境领域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趋利执法等违法违规问题;落实行政处罚“两轻一免”及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要求;充分运用指导、提醒、教育等非强制手段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在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文旅企业出现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并改进涉企行政执法方式、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学习方式单一

法治学习主要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方式进行,邀请专家学者宣讲或采用以案释法方式开展学习较少,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力量相对不足

随着剧本娱乐等新兴文化业态的兴起,文化和旅游行业呈现点多、面广、问题复杂的特点,加之疫情给旅游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文旅市场监管执法广度、深度有待拓展,精细化程度亟需提高,给有限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力量带来挑战。

(三)法治专业人才匮乏。

局机关法治股室和法治岗位法律科班出身人员较少,还没有符合公职律师申报条件的工作人员,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总体要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机制建立,常态落实监管责任。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格局,聚焦重点难点,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力度,抓实抓牢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常态检查全覆盖、专项检查有成效的工作格局。

(二)抓市场管理,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查处文化旅游市场乱象和顽疾,坚决清除文化和旅游市场“毒瘤”,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治理,坚决维护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三)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文旅形象。按照服务型执法要求,聚焦监管创新、执法创新、服务创新,千方百计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建立旅游投诉处理机制。

(四)抓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治能力和执法业务学习机制,用好用足“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等平台,着力培育学习型实干型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胜任时代和形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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