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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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属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标准,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博物政策措施,加强全县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博物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博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合水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合水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名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及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合水文化走出去。指导和管理民间体育外事交流活动,协调开展国际和地区间体育合作与交流。
(九)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的综合平衡,指导全县体育训练、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审定运动成绩、教练员和运动员技术等级。对体育经营活动进行行业审批,负责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一)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安全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及体育场馆、体育彩票发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物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方案、规划的审核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
(十四)负责县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履行全县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县内文物违法案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县内文物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博物馆馆际间协作交流。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左 棣: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党总支和局全面工作。
联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民健身中心。
杨建勋: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化、文物、财务、审计、依法行政、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股室:文化体育股、文物管理股。
联系单位: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民俗文化研究所。
张炳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旅游、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平安建设、消防、禁毒、环境保护、武装、资金争取、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
分管股室:产业发展股。
联系单位:文旅投公司。
辛百战: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广播电视、机关后勤、党建、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三抓三促行动、人社、机构编制、节能降耗、国有资产管理。
分管股室:办公室、广播电视股。
联系单位: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934-5521417
综合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的工作;承办机关党务、政务、文秘、信访、信息、档案、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事项;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体制机制改革、职工管理、考核奖惩、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内部审计、督查督办以及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法制宣传、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基本建设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统筹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经费。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二)文化体育股:联系电话0934-5521417
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指导文物勘探、抢救、征集、鉴定、保管等工作;组织全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扶持全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申报审批和运动会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文化体育艺术旅游展览、展演及重大文化活动。
(三)广播电视股:联系电话0934-5521417
负责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对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安装和服务、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进行监管。负责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许可审核及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管全县电视剧的生产、制作工作,组织审查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四)资源规划股:联系电话0934-5521417
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
(五)旅游发展股:联系电话0934-5521417
指导、促进全县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县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和开发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旅游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强行业监管。
合水县文化东路14号
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4-552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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