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體版
  • 无障碍
  • 本站地图
  • 关怀版

合水县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0:54:5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工作要求,现公布合水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sx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合水县文化路社区子午大道223号,电话:0934-552158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年报送政务信息92条,按规定及时对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公开。联系县电视台录制节目12期,发布通告、消费警示7期,向县委办报送市场监管领域国家安全信息8条。对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实行审批制,实现专人管理,共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9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局属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了调整,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判,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对我局门户网站内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内容及时进行了完善,对门户网站信息、数据进行了优化分类。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主动公开内容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需进一步贴合公众理解角度。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强化传播能力。加强新技术应用,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新媒体及第三方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可及性,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