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93000000/202403110000002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3-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春耕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农业强国”长远目标,落实“乡村振兴”重大任务,切实做好“三农”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标准引领、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规范农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强化农资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农资市场,保证农资产品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重大农资产品质量事件发生。加大对农膜等重要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促进农资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在生产、销售领域实现全方位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构建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力保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一)生产资格合规性审查。检查化肥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资格,是否从原料到成品履行安全生产各环节全过程风险管控,依标生产;检查农用地膜、农用棚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在集中销售农资产品的农资市场、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检查农用薄膜销售者是否依法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用薄膜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者、生产日期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滴灌带、化肥产品标签是否按执行标准的要求规范标注,是否有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农用物资包装净含量是否在允差范围,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是否按期检定。
(三)开展监督抽查。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将化肥、农用地膜、农用棚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作为必抽对象,将近两年内监督抽查不合格和投诉率高的农资产品作为抽查重点,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开展后处理工作。
(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好价格、商标、广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规范标识等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4年3月开始至5月中旬完成,共分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各市场监管所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底数,建立台账、做好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至4月30日):对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集中检查,按照整治重点和要求开展行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监督整改。
(三)总结汇报阶段(5月10日前):认真总结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和经验,形成工作总结,在整治过程中可以随时报送检查图片、简报等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实际建立农资生产销售和工作台账,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二)相关股室之间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领导小组积极安排部署,上下联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长效开展。
(三)各市监督管理所配合完成各级监督抽查工作。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单位依法进行后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局质量股,县局适时将对各所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核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渠道宣传农资产品识假辨假知识,提升农民维权能力,实现社会共治。
(五)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报送,信息报送要有措施、有数据、违法行为要有具体处理结果,并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局质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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