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93000000/202512050000007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市场监管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5年,合水县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民生领域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键小事”,查办了一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作用,营造公平诚信、舒适舒心的消费者环境,我局现公布4起产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合水县某门市部销售不符合
国家标准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案
2025年10月23日,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水县某门市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进购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3根,作出罚款人民币0.0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于2025年6月18日对合水县某门市部销售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规格型号:RJB-K-TY-C-10×2000 标称商标:欣天化 )进行抽样检测,经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结构与尺寸项目不符合GB44017-2024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验报告》(No:SCLG08202500136)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10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合市监罚告字(2025)4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二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合水县某电器零售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2025年10月22日,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水县某电器零售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进购2个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作出罚款人民币0.073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于 2025 年 06 月 14日对合水县某电器零售店销售的宿州市旺北燃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格型号:SYT1.2L—1/2,标称商标:郝心)进行抽样检测,经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最大出口压力)项目不符合GB/35844-2018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5 年8 月18 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验报告》(No:SCLG08202500134),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10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合市监罚告字(2025)4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三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合水县某苹果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案
2025年7月25日,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水县某苹果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化肥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300元,作出罚款人民币0.1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于 2025年03月 18日对合水县某苹果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复合肥料(规格型号:N+P2O5 + K2O 28-6-6 总养分≥40% 50kg 标称商标:欣天化 )进行抽样检测,经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总氮、有效磷、总养分(N+P2O5 + K2O)不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 年 5 月 22 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No:SCLG03202500237)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7月15日向当事 人送达了合市监罚告字(2025)3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四
合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合水县某百货店销售未经CCC认证的国家强制性CCC认证产品案
2025年4月16日,合水县市场监管局对合水县某百货店销售未经CCC认证的国家强制性CCC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1.5元,责令商家对无3C认证产品,作出罚款人民币9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12日合水县消保股接到消费者在合水县某百货店购买两种儿童玩具均无3C国家强制认证的投诉,2025年4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检查核实,发现商家确实销售未经CCC认证的国家强制性CCC认证产品,属于违法行为。
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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