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93000000/202212200000013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2-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31项(合水县第1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31项(合水县第12项)
反馈问题:2021年,燃煤煤质抽检中,仍有多批次燃煤不合格,庆城县境内有28家私人散煤销售点未取缔。
整改目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年底完成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56余人次,检查煤炭各类经营户38余户次。为强化对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的监管,我局对2022年对全县一级、二级煤炭销售网点共抽检22批次,其中合格21批次,不合格1批次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5582.8元。今年配合市局抽检6批合格。合格率96.4%。
整改结论: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5521051
联系地址:合水县乐蟠西路16号
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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