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93000000/202112090000012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12-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管信息 |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11月份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局的年初安排部署,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普通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0-11月份共抽检8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63批次、餐饮食品14批次、普通食品8批次,合格8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食用农产品中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乙酰甲胺磷等农残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合水县王社军粮油蔬菜店提供的食用农产品—油菜,经检验,食品中毒死蜱结果为2.11mg/kg,最大允许限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县客都购物广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上海青(小油菜),经检验,食品中毒死蜱结果为1.56mg/kg,最大允许限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县王社军粮油蔬菜店提供的食用农产品—油麦菜,经检验,食品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结果为4.01mg/kg,最大允许限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县客都购物广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豇豆,经检验,食品中乙酰甲胺磷结果为0.70mg/kg,最大允许限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县来师粮油水产门市提供的食用农产品—芹菜,经检验,食品中毒死蜱结果为0.48mg/kg,最大允许限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以上不合格食品,我单位已现场进行查封并责令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同时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1.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x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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