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93000000/202105140000006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5-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管信息 |
2021年1月至4月份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局的年初安排部署,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普通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月至4月份共抽检19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56批次、餐饮食品75批次、普通食品67批次,合格196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具),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最低检测质量浓度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合水县太莪乡和谐饭庄提供的餐饮具—茶杯,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结果为0.023 mg/100cm²,最大允许限: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县兄弟地摊鱼餐饮馆提供的餐饮具—骨碟,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结果为0.032 mg/100cm²,最大允许限: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以上不合格餐饮具,我单位已责令相关市场主体进行整改并上交了整改报告,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给予了警告。
附件:1.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特此公告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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