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93000000/202307030000006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7-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 |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5月份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局的年初安排部署,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普通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4-5月份共抽检30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70批次、餐饮食品93批次、流通食品142批次,合格300批次,不合格5批次(餐饮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餐饮具中大肠菌群、水果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和食用红薯淀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合水李氏牛老碗纯汤餐饮馆提供的食品—牛肉面小碗,经检验,大肠菌群结果为检出,最大允许限: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县伊斯兰烤吧提供的食品—菠萝杯,经检验,大肠菌群结果为检出,最大允许限: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弘掌柜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食品—骨碟,经检验,大肠菌群结果为检出,最大允许限: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县兴达水产大全店提供的食品—聖女果(果脯),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结果为:1.52 g/kg,最大允许限:0.35 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水县万华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食品—食用红薯淀粉,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结果为:0.138 g/kg,最大允许限: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以上不合格食品,我单位已现场进行查封并责令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同时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立案查处。
特此公告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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