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复验和法定检验,委托检验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二)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食品快速检测,食品注册技术复核、检验和净化环境洁净度检测等工作。
(三)指导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消费企业(单位)开展检测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相关科研工作。
(四)根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和评价研究工作。
(五)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李彦来
合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李靓斐
合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2个股(室)。
(一)综合股
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工作规划、计划和操作规范、制度的制定实施;承担检品受理、检验检测分包、报告卡审校和报告书发出、检验检测信息汇总上报、检品留样保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撰写、发放质量文件和检定、核查计量器具;根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和评价研究工作;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单位)检验人员的教育培训;承担本单位综合性行政事务的办理工作。
(二)检验室
承担食品营养成分分析和食品添加剂、易中毒及中毒食品、食品残留农(兽)药和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包装器具、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参与相关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承担化学药品、提取单体物及其制剂、药品包装材料的化学物理机械性能检验;承担化学注册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药成方制剂、中药保健品的检验检测和标准复核并出具检验报告;参与中药资源、中药材种植及加工的调研、开发利用及安全性评价等工作;承担植物标本和药材标本的收集、整理制作、鉴定及保管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的注册检验、法定检验、委托检验、监督抽验和评价性抽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食品微生物限度、抗生素药品、药品无菌检验、微生物限度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细菌内毒素、热原、异常毒性、溶血等安全性动物实验项目的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开展药效学、毒理学实验等科研实验工作。负责菌种的购入、保管、传代及培养基质量控制工作;承担微生物检测实验室设施的生物安全管理和洁净度检测工作;承担相关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交流合作。
文化路社区子午大道223号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4-5521581 邮 编:7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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