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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6:49: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县政府安排,特向社会公布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站(http://www.hsxzf.gov.cn/rsj/xxgk/zfxxgkz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合水县人社局办公室(地址:合水县人社局办公楼315室,电话:0934-55215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为契机,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全年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站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其中:公示公告74条、预算决算8条、政策解读6条、招考信息26条、就业信息58条、养老服务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准确、有效的施行。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有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合水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合水县人社局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机关各股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质量。凡向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的股室,均有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专人发布信息,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职能调整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高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

(二)改进情况。2023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及时公开发布稳岗就业、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按照“谁出台,谁解读”的原则,在制定出台各类政策性文件时,由牵头制定政策的相关股室、单位采用多样化解读方式的同步开展政策解读。三是深入开展网站自查自纠,对人社子站进行自查并整改相关问题,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进行更新,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把关审核,杜绝出现文字错误。将站点栏目更新、信息精准等各类指标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子站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