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207040000014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7-0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定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2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定职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职的范围
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时间
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23日。
三、定职人员的基本条件
中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四、定职的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定职。在系统申报时,申报方式选填为“认定”,申报系列选填时,民营企业选填为“非国有企业”。
(二)考核。定职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材料,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个人技术工作总结,工作业绩证明、社保交纳证明等相关材料。档案托管高校毕业生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
(三)公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须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发文“前后公示”制度,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各申报单位要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职称评定工作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定职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文件后,对下属事业单位和所属管理企业要及时通知,及时进行工作安排,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均能及时进行申报。
(二)加强监管,确保定职资料真实有效。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单位属性、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严格认真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将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首要条件,对当年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对在社会有不良反应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对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有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联系人:刘 涛
联系方式:5524511
合水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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