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621000000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的政策解读
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单位0.7%,个人0.3%)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2、稳岗返还: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末裁员率不高于5.5%,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实施“免审即享”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3、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 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文件:关于延续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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