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413000000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2023年1月6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水县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行政单位,设立职能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工资股、就业股、社保股。本单位为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分别为社保中心、就业局、城乡养老局,各单位经费独立,决算单独进行。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660.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0.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0.68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660.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660.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0.68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三、部门预算安排
2023年收入预算66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82万元,专项经费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1)2023年基本支出629.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0.68万元,增加110.5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全年核定公用经费22.8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1万元,比2022年预算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63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4.培训费1.5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5.会议费1.5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6.机关运行费22.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4.2万元,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我单位无非税收入项目。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36.44万元。
六、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将非公经济组织对接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财政配套、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经费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争议仲裁经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