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207050000014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落实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支持企业纾困稳岗力度,严格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汇报县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全县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间,施工企业到合水县人社局办理缓缴证明。
缓缴期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存储比例,于2022年10月31日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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