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925000001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3-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县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更加充分就业,计划对全县6000名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合水籍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600元;对县外省内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300元。
三、实施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2月-4月)。各乡镇通过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动员务工人员向所在行政村提交《合水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等申报资料。
(二)受理审核及补助发放阶段(2024年5月-12月)。行政村对务工人员提交资料进行收集并初审,上报乡镇复审、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附《合水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补助审核表》)上报县人社部门。县人社部门会同乡村振兴局审核后,由乡镇将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录入阳光惠农系统,按财务支付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交的银行账户。
四、资金安排
资金概算330万元,由东西部协作资金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汇聚各方力量,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充分利用乡村微信以及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劳务信息员深入村组做好交通补助政策宣讲,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快工作落实进度,主动配合、无缝对接,切实抓好交通补助兑现落实工作,对交通补助任务完成慢的乡镇,县上将资金调剂到其它乡镇。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补贴资金使用规范。申报个人必须据实填写申报补助表格,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伪造合同和各类表册信息。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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