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720000001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申报合水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强化政策扶持,激活创业活力,根据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市、县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发〔2023〕36号)、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水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人社发〔2023〕89号)要求,现将合水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合水县户籍,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合水县境内)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目前正常经营的实体店(以申报时间为准)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和已享受创业扶持资金、变更法人的正常经营未满1年的人员不能享受)。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该项支出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预计安排40万元,补完为止)。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人员需提交书面创业补贴申请,由经营所在地乡镇(社区)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统一审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审定。
(二)经县人社部门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补贴人员本人社保卡账户。
三、申报所需资料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门头、法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下同)、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实景照片、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脱贫劳动力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实景照片、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实景照片、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返乡创业人员(由乡镇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实景照片、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地址:脱贫劳动力、农村户口高校毕业生及返乡创业农民工在经营地所在乡镇申报;退役军人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申报;城镇户口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经营地所在社区申报。
联系人:路力鸣 0934-5521200
附件:1、合水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
3、承诺书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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