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203110000002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以工代训” 补贴的公示
根据庆阳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1〕72号)、《省人社厅关于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1〕102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人社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1〕25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企业申报,提请2021年12月13日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拨付合水县银座大酒店以工代训人数16人,资金1.46万元;合水县聚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工代训40人,补贴金额4万元;合水县禧都大厦以工代训补贴7人,补贴金额0.7万元;合水县开元宾馆以工代训补贴3人,补贴金额0.3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0934-5524522 0934-5521511
公示时限: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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