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0918000001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庆阳市2025年就业政策宣传月:现行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和稳定就业政策
(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市本级:0934-8610025
西峰区:0934-6466071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41678
镇原县:0934-7126297
环 县:0934-5924539
华池县:0934-5125691
合水县:0934-5651093
正宁县:0934-5955045
(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个人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
市本级:0934-8610025
西峰区:0934-6466071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41678
镇原县:0934-7126297
环 县:0934-5924539
华池县:0934-5125691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55045
(三)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咨询热线:12366)
(四)社会保险补贴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超过社保补贴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市本级:0934-8613121
西峰区:0934-8229614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651093
正宁县:0934-6123080
2.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市本级:0934-8615520
西峰区:0934-6466076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522995
正宁县:0934-5955246
3.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超过社保补贴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市本级:0934-8613121
西峰区:0934-8270555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524511
正宁县:0934-6123080
4.扩大社保补贴范围。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及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的25%给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自2025年实际缴纳社保的当月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为1年。补贴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地方承担部门,省市县按4:3:3比例承担。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补贴期限最迟至2026年12月底。企业领取补贴后,应尽快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个人账户。
市本级:0934-8613121
西峰区:0934-8229614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6123080
5.对吸纳招用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甘企业,按其为招用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超过社保补贴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市本级:0934-8613121
西峰区:0934-6466076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651093
正宁县:0934-6123080
(五)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按照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满3个月后,一次性发放前3个月见习补贴,之后按月或按季发放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将见习人员安排到其他单位见习的不得享受补贴。
市本级:0934-8611195
西峰区:0934-8609266
庆城县:0934-3259636
宁 县:0934-6790089
镇原县:0934-7126295
环 县:0934-5924539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六)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底。
市本级:0934-8855138
西峰区:0934-8216820
庆城县:0934-3229089
宁 县:0934-6622397
镇原县:0934-7126280
环 县:0934-4467380
华池县:0934-5133077
合水县:0934-5651129
正宁县:0934-6355457
(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对相关企业,可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最高提至不超过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30%最高提至不超过50%。
市本级:0934-8855138
西峰区:0934-8216820
庆城县:0934-3229089
宁 县:0934-6622397
镇原县:0934-7126280
环 县:0934-4467380
华池县:0934-5133077
合水县:0934-5651129
正宁县:0934-6355457
(八)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费率降为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降费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降费50%。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底。
市本级:0934-8855135
西峰区:0934-8229614
庆城县:0934-3229089
宁 县:0934-6622397
镇原县:0934-7126287
环 县:0934-4467380
华池县:0934-5256337
合水县:0934-5651094
正宁县:0934-6121329
(九)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本级:0934-8855135
西峰区:0934-8229614
庆城县:0934-3229089
宁 县:0934-6622397
镇原县:0934-7126287
环 县:0934-4467380
华池县:0934-5256337
合水县:0934-5651094
正宁县:0934-6121329
二、支持个人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
市本级:0934-8610025
西峰区:0934-6466071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41678
镇原县:0934-7126297
环 县:0934-5924539
华池县:0934-5125691
合水县:0934-5651093
正宁县:0934-5955045
(十一)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对象包括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咨询热线12366)
(十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市本级:0934-8611195
西峰区:0934-6466071
庆城县:0934-3210272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97
环 县:0934-5924539
华池县:0934-5125691
合水县:0934-5651093
正宁县:0934-6123080
三、支持劳动者就业
(十三)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市本级:0934-8683373
西峰区:0934-8609266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3707
华池县:0934-5125690
合水县:0934-5524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十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市本级:0934-8615520
西峰区:0934-8270555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524511
正宁县:0934-6123080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市本级:0934-8615520
西峰区:0934-6466076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651093
正宁县:0934-6123080
(十五)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企业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划,并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市本级:0934-8615520
西峰区:0934-6466076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113
合水县:0934-5522995
正宁县:0934-5955246
(十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具有甘肃户籍、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具备胜任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无法外出和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可按照选聘条件安置到基层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对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重病家庭成员、困难家庭妇女、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成员、大龄超龄人员,以及“零彩礼”、“低彩礼”女方家庭成员优先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指导标准为500元/人/月,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村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不列入聘用对象。不得设置年龄、残疾、一二类低保等不合理限制条件。
市本级:0934-8615520
西峰区:0934- 8222735
庆城县:0934- 3222557
宁 县:0934- 6629511
镇原县:0934- 7126236
环 县:0934- 4426741
华池县:0934- 5121890
合水县:0934- 5651095
正宁县:0934- 5987433
四、支持开展各类培训
(十七)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对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关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业分类和培训成本分A、B、C、D四类,A类1500元/人,B类1200元/人,C类1000元/人,D类600元/人(所列补贴标准为最高指导线)。就业技能培训A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20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下同);B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00课时;C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0课时;D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60课时。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A类20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B类1500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C类1200元/人、1500元/人、2500元/人,D类8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培训补贴。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支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职业培训机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可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各市(州)、县(市、区)应精准对接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定期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提高20%的补贴标准。
市本级:0934-8688896
西峰区:0934-8222735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2551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十八)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用工单位参照执行)。按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80%执行,给予A类1200元/人、B类960元/人、C类800元/人、D类480元/人。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项目类别的课时开展培训。
市本级:0934-8688896
西峰区:0934-8222735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2551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十九)创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已领取我省营业执照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以及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六类人员。参加G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下同)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补贴。GYB课程原则上不少于3天、24课时。参加SYB、IYB、E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培训补贴。SYB、IYB课程原则上不少于7天、56课时;EYB课程原则上不少于6天、48课时,同时培训机构应提供至少2个月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900元的培训补贴。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实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7天、56课时,同时培训机构应提供至少2个月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
市本级:0934-8688896
西峰区:0934-8222735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97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2551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二十)技师培训补贴。
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晋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A类2500元/人、3500元/人,B类2000元/人、3000元/人,C类1500元/人、2500元/人,D类1000元/人、2000元/人培训补贴。其中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加各职业(工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市本级:0934-8688896
西峰区:0934-8229614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2551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二十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职工,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9000元,可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补贴期限一般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集中授课不低于300课时。
市本级:0934-8688896
西峰区:0934-8222735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2551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二十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按照不高于每人300元标准据实补贴,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按照不高于每人100元标准据实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每年只能享受1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含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提高20%。
市本级:0934-8688896
西峰区:0934-8222735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2551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二十三)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省内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底。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市本级:0934-8855138
西峰区:0934-8229614
庆城县:0934-3229089
宁 县:0934-6622397
镇原县:0934-7126280
环 县:0934-4467380
华池县:0934-5133077
合水县:0934-5651129
正宁县:0934-5987433
(二十四)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根据基地人才培养领域划分不同类别,分类分档确定补助标准为300万-700万元,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标准为150万元,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标准为50万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工作室人才培养领域划分不同类别,分类分档确定补助标准为10万-30万元,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为5万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为2万元。
市本级:0934-8688896
西峰区:0934-8222736
庆城县:0934-3222557
宁 县:0934-6629511
镇原县:0934-7126236
环 县:0934-4426741
华池县:0934-5121890
合水县:0934-5521511
正宁县:0934-5987433
五、其他政策
(二十五)失业保险待遇。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
市本级:0934-8855138
西峰区:0934-8216820
庆城县:0934-3229089
宁 县:0934-6622397
镇原县:0934-7126280
环 县:0934-4467380
华池县:0934-5133077
合水县:0934-5651129
正宁县:0934-6355457
(二十六)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相关政策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失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建筑业按项目开工的工程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保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是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为上下限,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险种 | 综合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备注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 | 24% | 16% | 8%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
失业保险 | 1% | 0.70% | 0.30% | 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
工伤保险 | 0.2%-1.9% | 企业按建筑项目参保 缴费比例以工程总造价的1‰比例核定 |
市本级:0934-8855135
西峰区:0934-8210826
庆城县:0934-3229089
宁 县:0934-6760096
镇原县:0934-7126287
环 县:0934-4467382
华池县:0934-5256337
合水县:0934-5651094
正宁县:0934-6121329
(二十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政策
(1)档案转递所需材料: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
(2)开具存档证明所需材料: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3)开具调档函所需材料:离职证明(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调取党员档案所需材料:按所在党委开具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以上业务均可通过甘肃人社微信小程序网上办理。
档案转递(邮寄)地址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1 | 西峰区人力资源交流中心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定东路人社局四楼大厅 | 0934-8609266 |
2 | 庆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西大街26号 | 0934-3259636 |
3 | 环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光明路4号806档案室 | 0934-4485668 |
4 | 华池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华庆路176号人社局1楼 | 0934-5121113 |
5 |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秦直路24号人社局4楼档案2室 | 0934-5583718 |
6 | 正宁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轩辕大道24号人社局303档案室 | 0934-5956194 |
7 | 宁县人才交流中心 |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9号(宁县宾馆对面原档案馆楼306室) | 0934-6629518 |
8 |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文汇路12号(镇原县林水大厦6楼602室) | 0934-7126235 |
9 | 庆阳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2楼大厅 | 0934-836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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