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1024000001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对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奖补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对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每年度吸纳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的政策规定,经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申请,县人社局和乡村振兴局审核脱贫劳动力身份信息和工资发放情况,拟对以下3家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进行奖补:
1.庆阳陇象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2年9月认定庆阳陇象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乡村就业工厂,现吸纳就业本地脱贫劳动力14人,其中稳定就业半年以上8人,拟奖补资金2.4万元。
2.合水县怡露水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7月认定合水县怡露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乡村就业工厂,现吸纳就业本地脱贫劳动力16人,其中稳定就业半年以上5人,拟奖补资金1.5万元。
3.庆阳汇凝制衣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认定庆阳汇凝制衣有限公司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现吸纳就业本地脱贫劳动力11人,其中稳定就业半年以上5人,拟奖补资金1.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5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34-5521511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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