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2230000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合水县2023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公示
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发〔2018〕67号)第八条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为准)。”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对招用符合条件脱贫劳动力的在甘企业,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等规定。经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申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对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和失信人员信息核查比对,县就业局初审,县人社局复审。拟补贴来文昌等24名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50272元,合水县鼎诚砼业有限公司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8464.9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34-5651095
附件:1.合水县2023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2.合水县2023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合水县2023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
合水县2023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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