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物业收费规范 | ||
| 来信人 | 雷** | 来信日期 | 2021-09-17 |
| 信件索引号 | 202100044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合水县蓝天小区一名住户。2021年4月2日,合水县康泰物业有限公司在一纸公告后将本小区用户供水水表全部更换新表,新表费用由用户出(320元),同时上调物业收费标准:住户物业费从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0.30元调整至每月每平方米0.35元,新增每月每户垃圾清运费5元,小区住户一片哗然。
针对合水县康泰物业有限公司这一举动,我想请求领导协调解决以下问题:
1.水表更换费用由小区业主承担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可否让有关部门督促合水县康泰物业有限公司终止收取更换水表费用并退还已缴纳的更换水表费用320元?
2.合水县康泰物业有限公司上调物业费是否合理?物业收费标准是否与我县物业服务行业服务等级评定及收费标准有关政策一致?
3.蓝天小区物业收费实行包干制收费,物业单独收取垃圾清运费5元是否有依据?是否合理?
请领导在解决以上诉求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出台相应的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规范物业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建设和谐小区,为建设和谐合水、美丽合水助力。
以上诉求,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协调解决,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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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日期 | 2021-09-22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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