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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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鸿鑫丽苑燃气接通收费问题 | ||
来信人 | 罗** | 来信日期 | 2020-07-03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067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 据了解,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国务院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此收费事件应该国家已经明确取消,但是鸿鑫丽苑小区开通燃气,需要去燃气公司办理缴费预约后才可以安装,希望政府予以检查,给社区居民一个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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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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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日期 | 2020-07-0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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