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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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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511200000021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合水县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以来,我县遵循省市防控规划,要求对羊(奶羊除外)实行布鲁氏菌病免疫,并对奶畜开展监测和净化,我们全面落实“免、检、消、杀、管"等综合防控措施,使全县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了更进一步加快净化步伐,提升防控工作成效,保障养殖场户的经济利益,结合我县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区防控、检免结合、人畜同步、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的防疫体系,实现布鲁氏菌病的控制和净化。

二、工作要求

坚持免疫保护+监测净化和畜种分类的防控原则,严格执行畜间布病免、检、消、杀、管的综合防控措施,在执行检测净化的同时,严格落实牛羊调运监管措施,严防布病阳性牛羊引入加大监测净化力度,扩大布病监测范围和数量,对奶羊进行每年两次全覆盖监测,对阳性奶羊群每个月进行一次监测,对检出的布病阳性动物按照规定进行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施策,分类防控。各乡(镇)根据县畜牧兽医站制定的检测方案,每年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牛羊全面抽检一次,对奶进行每年两次全覆盖监测。对阳性率高于10%的场、户落实整群淘汰措施,由县公安局、县农业综合执法队配合县畜牧兽医站对阳性畜全面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分区划片,网格管理。根据检测结果,以乡为单位对阳性率低于0.5%、 阳性率在0.5-1.0%、阳性率大于1.0%的乡(镇)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区划片差异化管理。各乡(镇)要对照县级布病防控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禁止阳性率高的乡(镇)的羊只向阳性率低的乡(镇)流动。对组织得力防控效果明显,当年抽检阳性率低于0.5%达到县级控制标准和阳性率低于0.1%达到稳定控制标准的乡(镇),年度考核中进行单项加分。对阳性扑杀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连续两次抽检总体阳性率高于1.0%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降低一个考核等次。

(三)加强监管,强化消毒。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调前申报、调中检疫、落地隔离观察制度,从县外调入我县用于饲养的羊只、调入前必须全面检测或提供检测报告,调入后在隔离观察期间进行全面检测,县内投放羊只、凭检测报告和检疫凭证按程序投放。加强对调运运载车辆、人员、工具等消毒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指导调运人员做好消毒记录,严防疫病传播。

四、加强补助政策落实

根据《甘肃省牲畜布鲁氏菌病扑杀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甘肃省兽医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甘兽医201680文件要求,我省羊只和奶牛布病扑杀补助标准如下:

一是羊只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只6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0/只,省级财政补助200/只,二是奶牛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头96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800/头,省级财政补助4800/头。

我站将严格按照《甘肃省牲畜布鲁氏菌病扑杀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布鲁氏菌病阳性畜扑杀补助资金申报工作,落实市县配套补助资金,保证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强化监管措施,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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